含量分析
按气相色谱法(GT-10-4)中用非极性柱方法测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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毒性
作为香料可安全用于食品(FDA,§172.515,200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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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限量
FEMA(mg/kg):饮料13;冷饮11;糖果31;焙烤食品8.0;胶姆糖17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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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
添加剂中文名称 | 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 | 添加剂功能 | 最大允许使用量(g/kg) | 最大允许残留量(g/kg) | 甲酸戊酯 | 食品 | 食品用香料 | 用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在GB 2760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和最大允许残留量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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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性质
无色至淡黄色液体,呈水果香味。熔点-73.5℃,沸点128~130℃,闪点27℃。难溶于水(0.3%/20℃),混溶于乙醇、乙醚。有麻醉性。 天然品存在于苹果等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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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途
GB 2760--1996规定为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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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方法
甲酸与正戊醇在硫酸催化下酯化后,中和、精馏而得。 正戊醇与一氧化碳在高压下反应而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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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性毒性
口服- 大鼠 LD50: > 5000 毫克/ 公斤; 皮肤-兔子 LD50: >5000 毫克/公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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刺激数据
皮肤-兔子 500 毫克/24小时 轻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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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燃性危险特性
遇明火、高温、氧化剂易燃; 燃烧产生刺激烟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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灭火剂
干粉、干砂、二氧化碳、泡沫、1211灭火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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